交通事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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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

交通事故医疗费

交通事故医疗费一直是个存在争议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是多少,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流程是怎么样,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

2023.09.19 15387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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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用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该如何预付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任何医疗单位不得以医疗费用欠交而拒绝治疗。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二、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如何确定?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应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情需要,经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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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

一、通事故医疗费报销吗

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

1、医保缴纳情况可以到当地社保网站上查询,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

2、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并且有最高支付限额。

3、个人负担部分包括:

(1)普通门(急)诊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住院(门诊规定病种)部分费用也要自付。

4、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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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范围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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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将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助义务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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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怎么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产生的费用由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偿金等等,最有可能产生的是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这些费用都是可以请求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怎么算?详情请看律图小编介绍。

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的损害赔偿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给付。

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治疗费用是否必须有负责赔偿的当事人支付,应由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审查确定。但若当事人不经事故处理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所发生的费用,负责赔偿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应由伤残者自行承担。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伤、残者在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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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进行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之后,仍然是享有再次提出医疗费用主张的权益。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条明确指出,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正式收据为依据,同时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充分证据予以确定。 若赔偿责任人对于治疗过程中的必要性或合理性持有不同意见,那么他们应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关于医疗费用的具体赔偿金额,应以一审诉讼程序结束时实际产生的数额为准。 对于器官功能复健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形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有权在实际发生后通过单独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然而,如果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能够确定某些费用必定会发生,则这些费用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先心病产检没有查出来算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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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先天性心脏病(简称“先心病”)在孕期检查中的漏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判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医疗工作者的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孕期检查所面临的技术局限以及是否对风险做到了充分告知等等。 总的来说,若在医疗检查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未能发现胎儿所患的先天性心脏病,或是并未向孕妇及其家人充分说明存在先天性缺陷的潜在危险性,那么医疗机构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但是,值得强调的是,孕期检查本身具有一定的限度,某些特定种类的心脏畸形或许难以被察觉,此情况一般并不视为医疗事故。 只要医疗工作者按照严谨规范的诊疗程序进行操作,即使胎儿的先天性心脏病未能被及时发现,医院亦无需承担责任。 对于到底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判断,还需考虑是否有专业鉴定机构提供的证据支持。 因此,若家属对未查出先心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存疑,可寻求专业鉴定以明确责任归属。 在评估法律责任时,还需关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患者的损害是否与其过错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以上为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若您遇到此类问题或希望得到更为专业的意见,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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