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诉讼仲裁百科>判决执行百科 >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在生活中物权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大多数民事诉讼中都会用到,今天律图百科栏目,为你介绍物权法司法解释的相关知识,比如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等,来了解一下吧!

2023.09.20 15736人阅读
1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

房产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类不动产无权,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就房产的归属问题存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案例是较为常见的,为了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物权法等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1)条文

第二条【不动产确权争议中登记的证明力】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二)条文主旨

本条是对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中,是否可以否定不动产登记簿在证明不动产物权归属中的证明力所作的规定。

......

查看全文 >>
2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要点总结

物权法是保障公民对物的权利的法律。在实践中,因特权遭受到侵犯所引起的诉讼较为常见,法院在审理这一类案件时,会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裁决,为了更好地适用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对特权法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司法解释,下面是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要点总结,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确认或基础关系争议

《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实践中,有观点认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就不能取得及享有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争议涉及到登记就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

查看全文 >>
3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看登记效力

物权法是我国重要的一部法律文件,是指导居民处理物权纠纷的主要法律。自颁布以来,最高法结合新形势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其中对物权登记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解释。对物权登记效力的认定是非常关键的,那么,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看登记效力包括哪些方面?下面我们跟随小编具体了解下吧。

一、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看登记效力包括哪些方面?

1、物权登记具有公示力

所谓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如动产抵押权虽办理了登记,但仍不能对抗抵押物的善意受让人,其原因是尊重动产交易习惯及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

......

查看全文 >>
4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联适用指引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联适用指引是指立法者的立法精神,宗旨等。他通过了相关的明确规定,进一步落实了物权法。个人觉得对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是比较必要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面为大家收集的一些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联适用指引的特点和相关的规则吧。

一、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联适用指引的特点是什么?

首先,该司法解释准确地把握了立法者的立法精神、立法目的和意旨。通过明确有关的规则,进一步贯彻、落实了《物权法》。比如,该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其仅具有权利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真实的权利状况和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则可以推翻这个推定,这和《物权法》精神应该说是完全吻合的。

第二,应该说它填补了《物权法》的一些漏洞。

......

查看全文 >>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相关百科

  • 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为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因此专门设立了行政监督机关来监督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谁…

    2023.09.22 263784人阅读
  • 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

    有些情况下,公民与国家机关之间产生纠纷时,就需要上级机关来对该问题进行裁决,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裁决,那么大家对行政裁决了解多少呢?…

    2023.09.22 35714人阅读
  •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大家最为熟悉的,那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有哪些,以及最新物权…

    2023.09.22 49039人阅读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相关咨询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主观要件。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客观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释解,这里不再赘述。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损毁,在这里是指由自己的过失行为如失火、过失引起爆炸、过失污损、过失摔破等致使珍贵文物损坏和毁灭。所谓造成严重后果、则是指造成国家特别珍贵的文物损毁或者损毁珍贵文物数量较多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损毁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数量较大的等情况。虽有过失损毁的行为,但所造成的后果不属严重,则仍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如果出于故意,则不构成本罪应是故意损毁文物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主观要件。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客观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物业公司纠纷找一个律师收费价格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