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我赔误工费、营养费2万元,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医院检查小骨裂,请教个事:我工地请了A的临时团队(A叫的人员都一起结算给A),跟A一起干活的人员B(61岁)干了3天摔了?
[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这种情况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点:1. 关于用工关系:您与A之间形成的是承揽或劳务分包关系,而B是A自行组织的人员。这种情况下,您与B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2. 关于责任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应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B作为61岁人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主张误工费需提供收入证明。建议处理方案:
首先建议与A协商,因为A作为实际用工组织者应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可以要求A提供以下材料:
- B的工资发放凭证(证明实际收入)
- 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 护理依赖程度证明合理赔偿范围建议:
- 医疗费(已支付)
- 适当营养费(一般30-50元/天)
- 如能证明收入,误工费按实际误工天数计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
1. 要求对方通过诉讼解决
2. 注意收集与A的结算凭证、用工协议等证据
3. 必要时可主张B自身未注意安全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建议先与A协商确定三方责任比例,若对方要价过高可暂不答应,等对方起诉后再应诉。这类纠纷法院判决金额通常会低于对方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