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时的前12个月中包含产假,产假没有工资,只有津贴,那平均月工资就变少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遇到的情况确实会影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而产假期间的特殊性需要特别注意。
实务中处理这类问题有两个关键点:第一,产假津贴属于工资性收入,应当计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基数;第二,如果产假导致您某个月份收入明显低于正常水平(比如完全没上班只领津贴),可以主张剔除该月份,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您前12个月中有4个月产假,可以主张按另外8个月的实际收入计算平均值。但要注意,这种剔除计算需要用人单位同意或通过劳动仲裁确认。
建议您这样做:1)整理好产假前正常工资流水和产假津贴发放记录;2)与公司协商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平均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这类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胜诉率较高,您不用太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