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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津县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宁增超律师
    北京圣伟(德州)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齐河县齐晏大街6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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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 #律师简介: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202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擅长刑事诉讼,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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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未达成协议时,我们建议依据法律法规处理。若利息标准未达成共识,则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起算日通常为应付价款之日。付款时间未明确或表述不清时,交付日、竣工结算提交日或诉讼日分别视为应付款时间。利息计算及标准需依案情及证据研判。 #建设工程纠纷 966次阅读
  • 评估工程款项违约损失时,需关注直接亏损(如成本增加、找新团队费用)和间接损失(如设备闲置费、利润贬值)。计算须有充分证据,如合同发票、支付记录。可得利益损失依“可预见性规则”。合同条款有规定则按约定,无则法院依据公正及实际情况裁定赔偿金额。 #建设工程纠纷 1084次阅读
  • 未签合同施工风险巨大,首要任务是速签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金额及支付方式等。施工方需保管施工日志、采购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同时,向发包方发催告信,强调签约重要性及风险。并向主管部门备案,求监管支援。最终,尽快完善合同及手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纠纷 1398次阅读
  • 若工程款项协议未明确利息约定,诉讼中主张利息一般不被法院支持。但拖欠工程款且法律另有规定时,按特定法律条款裁决。如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方未按时付款,利息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应付价款日起算。付款时间未约定或模糊时,交付日、竣工结算文件提交日或诉讼日可视为应付款时间。 #建设工程纠纷 140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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