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工人受伤,他找我叫我把工程给他做,是点工。但是他找人跟着他做。导致他找的人受伤。并且我提过安全问题,他说没得事,在施工过程中我也没有催他赶工。这个责任谁来负?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属于农村自建房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劳务纠纷。结合《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与受伤工人之间属于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从您说点工的情况看,更像是承揽关系(他把工程接下来做)。如果是承揽关系,定作人(您)对承揽人的选任有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没有资质),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到本案:
1. 您已尽到安全提醒义务,且未催促赶工,这说明您不存在明显过错
2. 实际施工人员是由承揽人自行组织的,他作为组织者应负主要管理责任
3. 但如果您明知对方无施工资质仍发包,可能需要承担部分选任过失责任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 立即保存好当时的聊天记录(特别是安全提醒内容)
2. 收集施工协议(如有)、付款凭证等证明承揽关系的证据
3. 可先通过村委会或司法所进行调解
4. 如调解不成,建议让对方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定责任比例目前来看您责任较轻,但具体比例要看证据情况。建议暂时不要主动赔偿,先固定好证据。如果需要进一步指导,可以带着具体证据材料来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