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要求:
其一,行为主体在内心深处持有明确且坚决的犯罪意图;
其二,行为人已经开始或正在实施为将来的犯罪做准备的各种行为,例如准备适用的武器及犯罪场地、创造实施犯罪所需的条件等等。
鉴于犯罪预备对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相对较小,因此,对于预备犯,法律通常会参照已完成的犯罪行为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罚的处理。《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