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拆迁的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该费用依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及损耗程度进行档次划分,依照每平米的价格进行精确计算;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这是依据临时居住环境的条件设定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每个月发放相应补贴;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此项费用将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规定,拆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循,不得擅自变更。
若被征收人能够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签约并进行搬迁,则其所拥有的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以及签约奖励面积之和若低于45平方米,则不足部分将按照评估单价的80%给予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