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起诉阶段的基本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公安机关需对相关刑事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
其次,待侦查工作结束之后,公安机关需要将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和所有案卷材料移交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处理。
接下来,检察院会依据相应法规及程序,对犯罪嫌疑人以及案卷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查与起诉。
随后,为了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检察院通常会指派专门的公诉人员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
最后,法院将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合议庭评议等多个环节,最终对被告人做出判决。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以及预审等工作,均由公安机关全权负责;
而检察、批准逮捕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等事宜,则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主要责任。
至于审判工作,则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非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否则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均不得擅自行使上述权力。
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时,必须严格遵守本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