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立明确的劳资关系,应依法签订书面的劳动合约。
对于从雇佣劳动者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在一年之内尚未与之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薪资报酬。
计算双倍工资的起始日期为雇佣劳动者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而截止日期则为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