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实物转让协议后,因实际情况或相关法律规定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时,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实物折现赔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然而,如果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被判定为无效,那么相应的责任方应承担起恢复原态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无效行为所引发的各类财产问题,如因无效行为导致财产无法返还、无须返还或返还过程中存在巨大困难等(例如返还所需的成本远超于获得该财产的成本,甚至超过了该财产本身的价值),都需要由因无效行为获取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实物折现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