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所需满足的条件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必须要有新的证据能够明确证明原有的判决或者裁定中所认定的事实存在实质性的错误,这些错误有可能会对整个定罪量刑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其次,如果根据现有的证据来判断,用于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量刑轻重的证据并不足够准确、充分,且这些证据依法应该被排除在外,或者在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和冲突;
最后,如果原有的判决或者裁定在适用法律上出现了严重的错误,那么也可以作为启动再审程序的理由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