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于尚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但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给予充分的法律保护;
其次,为了确保驰名商标权益的广泛覆盖,我们适当放宽了驰名商标注册所需具备的显著性条件;
最后,驰名商标持有者享有广泛且排他性的权利,这也意味着他们将得到更为全面的法律保护。
当相关公众已经普遍知晓并认可某一商标时,如果该商标的持有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便可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