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驾驶员因超速高达50%而被扣除了12分,根据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将被暂时扣押其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情况下,该名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在15个自然日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与考核。
通过考核的人士,将获得扣除分数的清零,并归还机动车驾驶证。
如未能顺利通过考核,则需继续参加学习及考核。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