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界定侵犯著作权罪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若行为人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未与权利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复制以及分发其文字创作、音乐演奏、电影拍摄、电视播放、录像创作、计算机软件开发及其其他各类作品;
其次,如果行为人在此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规,从而获取了大量非法收益,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这些行为都将被视为侵犯著作权罪的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