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这一纸文书并未即时产生效力。
只有当当事人正式向相关部门提交离婚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批准以后,这份离婚协议书才能真正发挥其效力。
根据我國相关法律法规,两情相悦的夫妇在决定分离之际必须签订相应的书面离婚协议,同时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在这份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表达出双方都自愿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并且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各种重要事宜达成一致的意见和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