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当事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1)合同一方采取欺骗或恐吓的手段订立合同,对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害;
(2)双方恶意串通,导致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利益受到侵害;
(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
(4)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
(5)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6)从法律角度或实际情况来看,无法履行该合同;
(7)债务的标的不适合通过强制执行来实现,或者履行成本过高;
(8)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提出履行请求。
关于拒绝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如下:
(1)合同一方采取欺骗或恐吓的手段订立合同,对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害;
(2)双方恶意串通,导致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利益受到侵害;
(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
(4)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
(5)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