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租赁土地用于建造工厂这一主题时,必须明确指出,可以进行拍卖的仅限于地上的建筑物,而不是整个土地。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被买卖的,因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全体集体农民共同所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理流程,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当土地承包合同正式生效后,承包方应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至承包土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其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会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以及承包地的用途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最后,承包方需携带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前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在此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对登记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