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到严重环境污染行为的刑事犯罪——“污染环境罪”的法律裁决如下:
倘若行为人触犯此条款,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
若情节更为恶劣,对环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明确规定,任何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含有放射性物质、传染性病原体的废弃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只要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都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处以罚金;
而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