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租赁协议纠纷中涉及到装修费用以及合同解除的问题时,具体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如果双方对于装修费用的支付责任有明确约定,那么便应严格遵循该约定,由相应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其次,若装修行为是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进行的,那么由此产生的装修费用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再者,当合同因某种原因被解除之后,所有的履行义务都将随之终止,对于已经完成的部分,可以考虑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最后,如果是由于某一方的过失导致了合同的解除,那么过错方应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