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刑法典中,对于爆炸罪这一条文的规定指出,只要行为者有意实施了爆破行为,且其威胁到了大量人群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而并不需要证明已经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便可被判定为触犯了该项罪名,并应予立案进行刑事起诉。
具体而言,如果行为人犯有此类罪行,但却未曾酿成极端严重的后果,其面临的刑罚将是在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