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所制定之劳动能力鉴定的详细内容如下:
一级程度的损害指的是器官已经完全缺失或者其功能已经完全丧失,无法通过任何其他器官进行替代性补偿,同时还需要特殊的医疗依赖来维持生命,或者在生活中几乎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自理能力都已被剥夺或受到了严重影响。
二级程度的损害则表现为器官严重受损或变形,功能出现严重障碍或伴随着并发症,同样需要特殊的医疗依赖才能生存,或者在生活中大部分或部分的自理能力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三级程度的损害则是器官严重受损或变形,功能出现严重障碍或伴随着并发症,仍然需要特殊的医疗依赖来维持生命,或者在生活中仅有部分的自理能力尚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