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限,我们有如下明确的规定:
如果您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以达到三个月,那么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是否设立试用期;
若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以达到一年,那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以上,但不足以达到三年,那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而当劳动合同期限达到或超过三年时,试用期最长也只能设定为六个月;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