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产假结束后,您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留在原公司工作,或者选择离开。
然而,为了确保公司和个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建议您在决定离职前,先向公司提交正式的辞职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
对于劳动者而言,无论您的产假是否已经全部修完,都享有自由选择职业发展方向的权利,包括随时解除与当前雇主的劳动关系。
当然,如果您希望离开现有的工作岗位,我们强烈建议您与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共同探讨如何妥善处理劳动合同的终止事宜。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决定离职之前,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便公司能够做好相应的人员安排和业务交接等准备工作。
这样既能保证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劳资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