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合法程序确认身份之后,隐藏的股东便有权参与并实现公司解散事宜。
一旦这部分股东的真实投资情况得到确认,资格得以确认为法人股东,他们将有机会行使法定权利来决定公司的去留。
然而,这个决定并非无条件的,而是在以下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
首先,当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若不进行整顿和重组,将会对各股东的经济权益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害;
其次,即使采取其他各种可行的方法也无法解决当前困境时,才可考虑申请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隐名股东确认后能解散公司。隐名股东在确认了其出资事实,被认定为股东后是可以行使股东权利解散公司的。但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