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情形下,任何个人实施暴力行为侵害他人,均构成违法犯罪行径,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和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对于城管这一特殊职业群体,他们除了必须接受法律对其不当行为的惩罚之外,还需承受行政处理的后果。
尤其是当城管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导致他人伤亡时,他们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即涉嫌故意伤害罪,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的刑事追责。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以极其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