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及到工亡事件,特定人员的抚养亲属抚恤金将根据其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工资水平来确定具体数额,其中,其配偶亲属可享有相当于职工月薪总额40%的补贴,其他近亲则可分别获取其相应月薪30%的抚恤金,对于那些失去亲人且无其他亲属照顾的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的抚恤金还可以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10%。
若不幸因人身伤害导致离世,那么抚养人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将成为决定抚恤金额的关键因素,具体数额将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