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主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拒绝支付物业费用,他将因此而对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负起严重的违约责任,且必须承担任何因诉讼失败而导致的负面结果。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相应的服务,然而,若业主仅仅以未享受到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作为其抗辩理由,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当业主因为拖欠物业费而面临诉讼时,法院将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
如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并且经查证业主确实存在未支付物业费的行为,则法院将作出判决要求业主补缴欠款;
若业主拒绝履行该判决,物业公司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