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为不当造成火灾导致人员伤亡或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情况,通常视为失火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需要对其行为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1)如果由于行为人的过错引发火灾,造成严重伤害(如致人重伤、死亡等)以及巨额财产损失(如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此类案件将被归类为失火罪,依法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本应对自身行为可能引发火灾有所预见,然而由于疏忽大意未能做到这一点,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自身行为可能引发火灾,却又轻信能够避免从而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