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预订金或是定金,均享有退还之权利。
然而,支付了定金的购买者如未能履行其应尽的约定,则丧失索回定金钱款之权利;
而收取了定金的商家若未能履行其应尽的约定,则有责任向购买者双倍返还其已经收取的定金数额。
至于订金方面,如果合同签署后能够顺利执行,那么订金便只是合同总付款额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
然而,倘若合同无法按照预期执行,无论责任归咎于哪一方,订金都有权被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