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负债遭遇诉讼时的调解问题,我们建议进行合理的协商。
具体而言,当借款人面临债务困扰并因此提起诉讼时,他们有权利与债主展开公平的协商,要求不再支付高额的利息,而是以分期还款的方式逐渐归还本金。
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借款人与债权人在民事法律关系框架下的协商行为,因此,他们之间产生的纷争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
对于这类民事纠纷,我们倡导通过双方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所以在经过债权人的诉求之后所进行的调解,实际上也是协商解决方案的一部分。
在协商过程中,作为权益受损一方的借款人完全有资格行使自己的话语权,提出适合自身经济状况和能力的合理要求。
换句话说,如果借款人希望能够免除利息负担,仅需偿还本金,并且将本金分阶段偿还,这都是他们的合法权益,只要债权人愿意接受这样的条件,那么双方便可达成调解协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的要求必须合理且可行,同时债权人也享有自主决策的权利,他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借款人的提议。
若债权人同意了借款人的请求,那么双方便可达成调解协议;
反之,若债权人无法接受,则调解协议无法达成,最终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