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程度评定)的相关事宜,我们必须明确以下两点:
首先,该项程序需待伤者康复痊愈并出院后方能提出申请,且其执行期限亦有所规范:
若在伤者治愈出院之前即完成了工伤认定工作,则须在伤者出院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提交申请;
其次,若在伤者治愈出院之后方完成工伤认定工作,则必须在工伤认定书出具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提交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伤残鉴定程序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