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银行发行之信用卡贷款未能按期偿还,将可能导致以下严重后果:
1.在贷款尚未到期之际,银行通常不会立即采取对应措施,除非拥有明确证据显示借款人已经丧失了还款能力,例如借款主体面临破产困境、借款个人不幸离世或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等等;
2.当贷款到期且逾期未予偿还时,银行会首先启动催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登门拜访催收以及信函催收等多种方式;
3.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无法收回贷款,银行有权对抵押品实施保全措施,例如依法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等操作,以确保优先扣除借款本金和利息,并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索债务;
4.即使通过上述手段扣押的抵押品仍不足以抵偿全部欠款,银行依然有权向借款人继续追讨,甚至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名下的所有合法资产;
5.贷款逾期未得到妥善解决,将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这将直接影响到借款人未来办理其他各类信贷业务的资格与信誉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