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医疗事故的情况之下,患者及其家属可遵循法律规定,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和解,即由患者及医院双方共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是调解,患者及其家属有权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调解。
最后,如果上述两种方法均未能圆满解决问题,患者及其家属还可选择直接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