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购房者不幸遭遇了房产被重复售出的困境,购买者拥有权利恳求解除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契约,并要求返还先前已经支付的购房资金及其相对应的利息。与此同时,购买者还有权索求赔偿因遭受这一损失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值得注意的是,购买者还可以进一步提出附加诉求,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若以上述权利请求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购买者将享有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