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针对
雇佣关系下雇员所受伤害的责任判定原则范围涵盖了多种具体情况:首要而言,当雇员在执行其受雇工作过程中,由于安全生产事故而导致
人身伤害时,发包方或分包商如已知晓或理应知晓接收发包或分包业务的雇主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则应对雇主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其次,当雇员在履行受雇职责期间遭受人身伤害,雇主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雇员在此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可适度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再次,若雇员人身伤害系由第三方行为所致,雇员有权要求该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亦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仍有权向该第三方进行追偿。
总的来说,具体的责任判定需要结合实际案件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