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确定和了解的重要事项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
个人征信系统无
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商业
住房贷款必须是“
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
借款合同判定; 3.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
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确认是否
符合条件; 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二、重要提示 1.在办理商贷转
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不得变更
借款人; 2.原所
购房的房地产开发手续齐全且符合销售规定; 3.住房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职工住房组合贷款; 4.申请人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5.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
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三、申请材料 一《转公积金
贷款申请表》三份; 二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含申请人及配偶、
共同还款人)两份; 三申请人及配偶、
抵押人的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
复印件; 四申请人及配偶资信证明书两份原件; 五申请人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六
购房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或经原贷款银行或开发商盖章的两份复印件; 七
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八商业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九所购房的
房屋所有权证(未
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四、辅助材料 一有共同还款人的,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共同还款人身份户口三份复印件; 2.共同还款人资信证明书三份原件; 3.共同还款人承诺。 二以他处
房抵押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评估报告三份,新购房开发商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以第三人房产作贷款抵押的,还要增加以下材料: 1.抵押人身份户口证明三份复印件; 2.抵押人声明三份。 五、转
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
商品房最高30万元;购买
二手房最高20万元; 2.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六、转公积金贷款期限: 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长30年,购买二手房最长20年,均不得超过
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