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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青岛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3-04 19:26:57 已帮助28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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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回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因此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2、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3、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


4、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


5、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


6、要买方要注意让卖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虽然回迁房是用修建好的一部分商品房补偿给被征地或被征房居民的,但回迁房毕竟不同与商品房。若需要出售回迁房的话,则也是要先取得了回迁房的房产证才行。不过买卖回迁房很容易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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