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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实施时限
强制措施实施时限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2-23 02: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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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实施时限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强制执行的常见措施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采取的措施: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五、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六、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行政强制措施能听证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行政强制措施是不能听证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仅在当事人受到较大额、重大的行政处罚前,行政机关对其告知后的五日内,可以由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
涉外刑事强制措施有:刑事强制措施不分涉外和涉内,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案外人处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执行人的人身及其住所或者其财产隐匿地;(5)传唤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或强制其交付财物或票证;(6)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8)对被执行人应当完成的行为强制执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完成,并责令被执行人承担费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具体有哪几种是行政强制措施
1、行政机关所适用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包括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刑事案件在不同阶段,需要重新采取强制措施吗
对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一般不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除非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已经届满的可以要求解除。或者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您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弟弟的朋友在工作中一直成绩都非常优秀,但是因为最近领导没有完成上面给的任务所以把情绪带到员工这里,员工被迫要为领导做一些事,那么请问如果在工作中被迫做事,那么执行中人身强制措施的方式有什么
强制措施的方式有对财物的各种处置。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处理。其具体表现为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对财物的使用,对财物的处分,对财物使用的某种限制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我叔叔当年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叔叔他们公司拖欠了我叔叔工资,叔叔索要工资不成,还被公司的保安给打伤了,我叔叔报警了之后,刑法中的强制措施种类是什么
(一)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最轻微的一种。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到案,以便迅速及时查清案情,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询问后,应当将被击穿人立即释放。刑事诉讼中采用拘传,可以依强制措施方法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到案,接受讯问,参加诉讼活动;同时可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案件情况,为了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需要,为了及时收集证据等,在不具备采用其他强制措施的条件下,适用拘传可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二)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实质意义就是既不关押,又要使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只有不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才可能得到实现,被告人才可能在有相对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学习法律聘请律师辩护人,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和诉讼平等才可能得到保障,在实现自己诉讼权利的时候,为司法机关查清案件事实,提供被告方的充分证据,从而在客观现实中,有效的促使司法公正的真正落实。(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四)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处置办法,即在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使用。(五)逮捕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正确、及时的使用逮捕措施,可以发挥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毁灭或者伪造证据、自杀、逃跑或者继续犯罪,有助于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证实犯罪,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但是用的不好,错捕滥捕,就会伤害无辜,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一个邻居这段时间被采取强制的措施了,由于他自己公权私用了,就因为这个问题被举报采取了强制的措施,一般情况下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是怎样的啊?
①限制人身自由:其一,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其二,紧急情况当场实施的返回后立即报批(不是24小时);其三,不得超期。②查封、扣押:其一,查封、扣押对象的“三个不得”:与违法行为无关的不得、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不得。其二,当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其三,期限:一般期限≤30天;最长期限≤60天(经过机关负责人批准,一般期限延长30天);例外期限,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除外期限,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不计算在内。其四,保管: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的财产,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③冻结:其一,实施主体需法律明确规定有冻结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其二,期限:与查封、扣押期限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冻结的例外期限只能由法律例外规定,行政法规不可以。
陶倩钰
问题:执行庭申请强制拘留15日后,他还是不给予工人工资,我该怎么办?多久才能再申请强制措施?
你好,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被告装修违规败诉未履行判决义务,法院有哪些强制措施解决问题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前男友告知我他是贩卖海鲜的.前段时间他走私进口冻鱿鱼2吨.被海关扣押.他人也被拘留.后给予警告罚款等强制措施.我想咨询海关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
海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一、警告海关警告,是海关向海关行政违法的当事人提出谴责和告诫,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以后不再重犯的处罚。警告属于申诫罚,是国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正式作出的一种否定性评价。警告的影响主要是给当事人形成一定的心里压力,造成名誉的损失,面对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警告是所有行政处罚种类种最轻的一种,适用于那些违法行为较轻、危害程度不大的违法行为。在许多违法行为责任的阶梯性设定中,警告是作为最低的一个处罚阶梯。警告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行政处罚种类相配合适用。警告属于一种无裁量幅度的处罚种类。二、罚款海关罚款是指海关强迫违法的当事人缴纳一定的金额,通过使其在经济上受到损失,警示其今后不再发生违法行为。罚款是海关行政处罚适用中比较普遍,适用频率较高的处罚种类。这也是和海关行政违法行为多涉及经济利益有关,例如,走私一般都是一种牟利行为,剥夺当事人一定的财产权利,正是击中其要害的一种处罚手段,以警士其今后不犯。罚款属于一种带有自由裁量的处罚种类。法律、行政法规在设定或规定处罚的同时,一般作出了处罚幅度的规定。对处罚幅度的规定有两种方式:(1)直接规定具体限额范围,例如《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出100万元以下罚款。”此处,就直接设定了100万元的最高处罚限额。(二)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相关联,例如《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偷逃应纳税款但未逃避许可证件管理,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这里罚款的数额与走私分子偷逃的税款相关联,一般偷逃税款越多处罚越重。这种处罚设定较好地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另外,从罚款处罚本身来讲,它往往也是可以选择的。从海关目前的罚款条款规定来看,一般是作“可以并处……罚款”的规定。所以,罚款经常和其他处罚种类配合使用,海关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处罚决定或者不处罚决定。三、没收没收处罚是海关依法将违法当事人的非法进出境的货物、物品以及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收归公有的处罚。没收包括两部分:一是没收走私货物等非法财产;二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属于一种无自由裁量的处罚种类。凡是查证的非法财产和违法所得应当全部没收。确实无法实现没收的,也要追缴相当于没收财产的等价价款。海关应予没收的非法财产主要有:走私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环节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物品;当事人非法持有的“红油”、“三无船舶”、“无进口证明的汽车”等。“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行为人实施走私行为、违规行为,以及其他应由海关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益。它属于违法行为的不当得利。违法者不应当通过违法行为获利,这既是人们的普遍价值观念,也是法律的一种原则。所以,海关对任何违法行为只要有违法所得的,都应当没收。没收和罚款都属于财产罚的种类,有时他们的客观表现形式是相同的。例如,当海关没收违法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时,在执行中可能和罚款的执行并无区别,都是要求当事人交付一定的货币。但它们在法律上存在两点本质的区别:(1)罚款处罚的对象事人:而没收更针对非法货物和非法财产本身。也就是说,罚款肯定是非法当事人的财产,而没收就不一定。例如,没收走私货物,在很多案件中,走私分子走私他人的财产,这些财产便作为走私货物被没收,而不论此前是否为走私分子所有;再如,没收多次走私的运输工具,有的走私分子多次利用他人的船只进行走私,那么海关有人不论船只的所有人是否为走私分子而对船只予以没收。(2)罚款一般需要由违法分子在其合法财产中进行支付,使剥夺当事人对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而没收的财产带有“非法”性质,所以,一般认为剥夺的是当事人对非法财产的占有。四、暂停给当事人某项权利暂停给当事人某项权利,是指企业或者自然人经海关允许从事有关业务后,由于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而由海关作出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从业或者执业权利的处罚。根据《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可以暂停报关企业的报关业务,暂停报关人员的报告执业和暂停经海关准予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存储、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的企业从事有关业务。暂停期限一般是6个月以下。暂时停止给当事人某项权利,是在保留当事人从业或执业资格前提下,暂时停止其一段时间的从业或执业,使其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促使其进行整改或者反省,以达到惩罚目的。这种处罚属于行为罚的一种,处罚力度往往要大于罚款和没收等财产罚,当事人所承受的经济损失往往更为严重。因为罚款和没收使违法当事人损失的财产价值是一定的,违法当事人可以通过以后的生产、经营来继续积累;而行为法中的责令停产停业使违法当事人在一定时期丧失经营、从业的权利,其业务开展将受到极大的冲击。五、终止当事人的某项权利该项处罚是指海关依法剥夺当事人从事某项经营活动的权利或者执业资格,也是行为罚的一种。海关一般是撤销海关注册,取消报关从业资格。针对主体也是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和经海关准予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存储、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的企业。终止当事人的某项权利时海关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惩罚,甚至可能直接导致企业的破产,报关员失业。所以,只能针对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主要对以下违法行为采取这种措施:(1)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和海关准予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存储、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的企业,构成走私犯罪或者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海关可以撤销其注册登记、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2)1年内3人次以上被海关暂停执业的;(3)被海关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或执业,恢复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后1年内再次发生《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4)报关企业、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海关准予的从业范围进行报关活动,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得重新注册登记为报关企业或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六、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自然人实施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处罚。七、收缴国家授权海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行使收缴的权利。收缴类似于没收,但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往往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存在障碍,但有关财务又必须收归国有的情况下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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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7:30:58
您好具体是什么类型的违法犯罪,展开具体说说
问题:会缓刑还是坐牢啊?
郭海滨律师
2024-05-09 07:09:56
请问涉嫌什么犯罪,病情具体情况
问题:过敏性哮喘的病人看守所里收留吗?
钱威律师
2024-05-08 22:22:47
你好电话联系沟通了解电信诈骗罪维护
问题:电信诈骗取保候审?
樊乐乐律师
2024-05-07 05:42:12
刑事拘留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指定的地点,实施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有一定期限,超过期限后仍然要侦查的,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在我国,监视居住算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问题:刑事拘留一个月了,又变成指定监视居住?
吕美亮律师
2024-05-07 10:37:35
公安第二次传唤可能是为了协助调查或者可能要起诉。 公安传唤次数同刑法处罚的程度、案件的立案与否无关。现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规则中对传唤没有次数的限制,但是每次传唤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两次传唤之间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12小时,不能以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限制被传唤人的人身自由。如果传唤以后,可能因为构成犯罪,被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传唤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问题:二次传唤是警察已经掌握证据了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07 05:45:17
被判缓刑一年的人在缓刑结束后一般是可以贷款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政策来确定。 贷款的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年龄和身份要求:一般要求借款人年满18周岁或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信用记录: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审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包括信用卡还款记录、贷款还款记录等。如果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通常更容易获得贷款。 - 收入和财务状况:借款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证明其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此外,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也会被考虑,例如负债情况、资产状况等。 - 贷款用途:贷款用途需要符合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规定,并且合法合规。 - 其他条件:不同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可能还有其他的贷款条件,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抵押物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缓刑和贷款没有直接的关系,但银行或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时可能会综合考虑借款人的整体情况,包括犯罪记录等因素。如果借款人的缓刑记录对银行或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产生了负面影响,可能会导致贷款申请被拒绝或获得贷款的条件更为苛刻。
问题:缓刑1年的,结束后能做贷款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07 06:13:01
徐州尿毒症的报销比例可能因多种因素而异,例如病情严重程度、当地医保政策、医院类型等。建议咨询医生或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我国已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尿毒症等8类大病患者门诊、住院透析均享受医保、新农合报销,且全年包干价中90%的费用由医保报销,个人只需付10%。 如果患者需要进行肾脏替代治疗,建议及时就诊,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适合的治疗方式。同时,患者要注意多休息,避免过度劳累,饮食清淡,避免辛辣、油腻的食物,减少高蛋白、高脂肪食物的摄入。
问题:江苏徐州尿毒症报销多少?
樊乐乐律师
2024-05-07 06:07:05
1.?报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说明自己是一级涉案卡主同时又是受害者,提供相关证据,如涉案银行卡信息、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等。 2.?配合调查:警方会对报案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涉案人员的线索,以便警方追查犯罪嫌疑人。 3.?法律咨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以联系我 4.?起诉:在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起诉,可以作为受害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如果犯罪嫌疑人未能抓获,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案卡主承担赔偿责任。 5.?判决与执行: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如果判决结果对报案人有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追回损失。
问题:一级涉案卡也是受害人?
吕美亮律师
2024-05-06 16:26:48
留下关键证据,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问题:隔了很久拆开别人一看说是假酒我检测发现真的是假的,买来之后一直没舍得拆,在微信一个卖东西的人朋友圈看到的茅台?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0:02:30
有谎言借款记录不一定会构成诈骗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借钱时根本就没想着要归还,真实意图是不归还,这就是要占为己有,就是诈骗;如果撒谎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能够顺利借到钱,内心还是要归还借款的,那就不是占为己有,就不是诈骗。 虚构事实借钱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 诈骗罪的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 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 诈骗罪的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问题:有谎言借款记录会被构成诈骗罪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07 10:37:35
公安第二次传唤可能是为了协助调查或者可能要起诉。 公安传唤次数同刑法处罚的程度、案件的立案与否无关。现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规则中对传唤没有次数的限制,但是每次传唤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两次传唤之间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12小时,不能以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限制被传唤人的人身自由。如果传唤以后,可能因为构成犯罪,被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传唤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问题:二次传唤是警察已经掌握证据了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7:30:58
您好具体是什么类型的违法犯罪,展开具体说说
问题:会缓刑还是坐牢啊?
钱威律师
2024-05-08 22:22:47
你好电话联系沟通了解电信诈骗罪维护
问题:电信诈骗取保候审?
樊乐乐律师
2024-05-07 05:42:12
刑事拘留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指定的地点,实施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有一定期限,超过期限后仍然要侦查的,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在我国,监视居住算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问题:刑事拘留一个月了,又变成指定监视居住?
樊乐乐律师
2024-05-07 06:07:05
1.?报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说明自己是一级涉案卡主同时又是受害者,提供相关证据,如涉案银行卡信息、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等。 2.?配合调查:警方会对报案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涉案人员的线索,以便警方追查犯罪嫌疑人。 3.?法律咨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以联系我 4.?起诉:在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起诉,可以作为受害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如果犯罪嫌疑人未能抓获,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案卡主承担赔偿责任。 5.?判决与执行: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如果判决结果对报案人有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追回损失。
问题:一级涉案卡也是受害人?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0:02:30
有谎言借款记录不一定会构成诈骗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借钱时根本就没想着要归还,真实意图是不归还,这就是要占为己有,就是诈骗;如果撒谎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能够顺利借到钱,内心还是要归还借款的,那就不是占为己有,就不是诈骗。 虚构事实借钱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 诈骗罪的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 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 诈骗罪的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问题:有谎言借款记录会被构成诈骗罪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5-09 07:09:56
请问涉嫌什么犯罪,病情具体情况
问题:过敏性哮喘的病人看守所里收留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07 06:13:01
徐州尿毒症的报销比例可能因多种因素而异,例如病情严重程度、当地医保政策、医院类型等。建议咨询医生或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我国已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尿毒症等8类大病患者门诊、住院透析均享受医保、新农合报销,且全年包干价中90%的费用由医保报销,个人只需付10%。 如果患者需要进行肾脏替代治疗,建议及时就诊,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适合的治疗方式。同时,患者要注意多休息,避免过度劳累,饮食清淡,避免辛辣、油腻的食物,减少高蛋白、高脂肪食物的摄入。
问题:江苏徐州尿毒症报销多少?
吕美亮律师
2024-05-06 16:26:48
留下关键证据,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问题:隔了很久拆开别人一看说是假酒我检测发现真的是假的,买来之后一直没舍得拆,在微信一个卖东西的人朋友圈看到的茅台?
樊乐乐律师
2024-05-07 05:45:17
被判缓刑一年的人在缓刑结束后一般是可以贷款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政策来确定。 贷款的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年龄和身份要求:一般要求借款人年满18周岁或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信用记录: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审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包括信用卡还款记录、贷款还款记录等。如果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通常更容易获得贷款。 - 收入和财务状况:借款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证明其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此外,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也会被考虑,例如负债情况、资产状况等。 - 贷款用途:贷款用途需要符合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规定,并且合法合规。 - 其他条件:不同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可能还有其他的贷款条件,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抵押物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缓刑和贷款没有直接的关系,但银行或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时可能会综合考虑借款人的整体情况,包括犯罪记录等因素。如果借款人的缓刑记录对银行或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产生了负面影响,可能会导致贷款申请被拒绝或获得贷款的条件更为苛刻。
问题:缓刑1年的,结束后能做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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