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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比例

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比例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3-05 03:05:20 已帮助25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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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有关住房公积金抵押担保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抵押担保方式有以下四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贷款需要选择:   (一) 保证担保   由保证人(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二) 抵押担保   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拥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抵押物属共有财产时(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借款人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物的,应出具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或承诺书)。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危房、已经或将要纳入拆迁范围以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不能作为抵押。 抵押物按规定应当进行评估。   抵押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   房产抵押应当依法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或预抵押备案证明。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三) 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   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的80%以上。   以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担保后,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贷款余额80%的标准时,其保证人自动解除保证。   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四) 质押担保   借款人用国债、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物进行足额担保。出质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物冻结、止付手续,质物由公积金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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