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业主在遇到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决定侵害自身权益时,可依据《
民法典》行使
撤销权。当业主觉得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决
定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能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
行使撤销权有几个关键条件。一是撤销对象得是业主大会或业委会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事务作出的决定,像制定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委会这类。二是该决定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这里的权益分实体权益和程序权益。实体权益比如对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权;程序权益要求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召集、表决等程序要符合法律
法规和管理规约,程序
违法业主也能主张撤销。
而且,业主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决定作出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超期不行使,撤销权就没了。
如果要行使撤销权,业主得
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查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决定是否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并作出裁判。要是业主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小区业主,小区业主委员会作出一项决定,将小区公共区域的部分
停车位出租给外部车辆,收益归业主委员会支配。小朱认为该决定侵害了自己对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权,且业主委员会在作出决定时未按管理规约进行召集和表决,程序违法。小朱得知该决定后,欲行使撤销权。
案情分析:1、小朱行使撤销权的对象是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出租小区公共区域停车位的决定,此决定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符合撤销对象的要求。
2、该决定侵害了小朱对小区共有部分的实体权益以及程序权益,小朱有权主张撤销。
3、若小朱在知道该决定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法院将对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是否侵害小朱合法权益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若超过期限,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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