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张杰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曾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原国土资源局)干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迎全运市域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大棚办”驻秦汉新城指导组成员等。2018年,曾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年,曾获西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追赶超越奖”称号。 张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行政、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及传统法律事务,专攻民商法、劳动法和行政法;在法律工作中着力加强非诉讼业务能力、尤其关注活力日益强劲的民营经济法律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与工业产权保护、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 张杰律师密切注意发展变化着的中国法制环境,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探索并掌握解决各种冲突的法律技巧和手段,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公平。深刻体会到对执业律师的迫切要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法律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将不再传统地局限于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 联系电话:18591772577(微信同号)、1533907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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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丈夫有借款未还之行为,最佳解决方案往往为借助司法程序来加以应对。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您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欠款方立即清偿债务。假设欠款方对于偿还债务之事予以拒绝或者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话,那么您便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其所判决或调解生效的民事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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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配偶未经授权而借贷未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就意味着从原则上来讲,这类债务并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共通之债,妻子由此无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然而,若债权人能够通过出示相关证据,证明此项债务实际涉及到夫妇二人的共同生活、工作或建立在双方合意基础之上,那这笔债务则很有可能被定义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此要求妻子必须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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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缔结婚姻契约后,如若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以家庭日常生活之需为由,从他人处借贷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该项负债应被视为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借款确实被用在了夫妻共有的生活环境之下,或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必需,又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那么这笔债务同样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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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出现借贷行为且未能按时归还债务时,另一方身为债权人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在此过程中,债权人有义务撰写起诉状,并根据被告数量递交副本。若确实无法独立完成书面起诉状的提交,则可以通过口头形式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庭负责记录该口述内容,并将其传达给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享有依法行使起诉权的权力。若满足法律所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必须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