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二手房买卖网签没有保全的效力。
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是指
买卖合同双方将自愿达成的房屋交易结果的主要内容如房屋状况、成交价格及成交方式等基本信息,通过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的网上签约系统录入备案,而对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交易的其它内容,如
违约责任、房屋的交付、权属转移登记等条款,交易监管部门并未录入,而且对于买卖合同的内容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不不予干涉。
网签其本质上都是一种通过网络进行的行政备案,不具有创设权利的功能,其目的是为了方便管理者的管理、监督和服务。作为一种程序性事实行为和
行政法律制度,这种备案具有公示、确认和管理的功能。
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可以进行
房屋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指
当事人约定买
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
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
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
债权人将来取得
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
商品房预售中,
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
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
抵押。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
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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