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言善律师事务所
周沛,陕西言善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省律师协会会员。 一、2016年起专职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大型金融公司、建设工程公司担任法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评估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经营模式合法性及可行性、公司股权并购、转让等、参与企业重大合同谈判及起草、负责企业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审核、处理企业所涉各类诉讼、仲裁案件。熟悉企业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能够根据企业所在行业法律法规,分析并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内外法律合规风险。 ???????? 曾服务过金融、建筑、批发、制造、人力资源等行业公司,如: ???????? 二、专职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最优的解决方案。 ????????一)公司法律事务:公司日常法律顾问,公司章程、制度建立,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公司隐名股东权益受损纠纷,投资尽职调查等非诉事务。 ????????二)经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抵押借款纠纷、融资租赁纠纷、口头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 三、民事案件中,周沛律师在劳动、工伤、债权债务、特许经营、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诉讼,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在业界颇具口碑。
立即咨询满足以下条件的话,车辆质押权就可以生效了。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设定抵押权须满足四个基本条件:抵押人需具备合法资格,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抵押物须合法无产权纠纷;抵押物品价值须经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估;抵押权须有效成立并存续,债务到期未履行,债权人可申请执行,且未因债权人过失导致债务未清偿。
股权质押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订立合法股权质押合同;二是转让方按约交付股权;三是出资方支付款项。 同时,需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登记完成即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基金份额、股权等担保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后的股权原则上不得转让,但经双方协商可例外。所得股权转让款应优先偿还债务或提存。
股权质押效力无效的原因主要有:股权需具备可转让性,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协议,完成出质登记手续,禁止在股权质押协议中预先设定流质条款。所谓“流质条款”,即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未能得到清偿时,出质的股权将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股权质押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订立合法股权质押合同;二是转让方按约交付股权;三是出资方支付款项。 同时,需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登记完成即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基金份额、股权等担保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登记后的股权原则上不得转让,但经双方协商可例外。 所得股权转让款应优先偿还债务或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