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复核后如仍存异议,是否有起诉之权利对于交通事故的判定结果若存有异议,可在3个自然日内进行申请复议;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并给予回复期为7天。然而,若对此复议结论仍感不满,则可诉诸于法院请求重新审定责任归属。最终的裁决将由法院作出,而非仅凭交警所下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质疑是否可提起诉讼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持有异议者,获准在法律上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诉,然而这并非以行政诉讼方式进行,而是应选择民事审判程序。究其原因在于,对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并不构成一种法定的行政行为,故无法发起行政诉讼或要求行政复议裁决。值得注意的是,相关人士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式送达后的第三个自然日起开始计算,向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以申请复核。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处理方法探讨若对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存在异议,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前提下,各位当事人需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诉请求。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复核的机会只有一次,一旦再次提出,即视为放弃,则上级部门将进行最终责任判定。
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一定会加重责任。如果你对认定书有疑问,可以向政府机构或职能部门申请行政监督,或者依法投诉,提出书面诉求。如果觉得复核结果还是不合理,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司法审查,撤销或变更原来的责任判定。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基于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和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事故详情、责任归属的技术裁决,但不具备强制力。如对认定有异议,受害方须在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提交上一级交管部门复核,明确复核请求和理由,并附有力证据。上级部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