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已完成购房网签,一般不能更改购房人。如需更名,可尝试买卖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原网签后重新办理,或待取得房产证后通过二手房交易等方式更名。但需注意,撤销网签需证明卖方违约等特殊情况,并非仅根据买方意愿。因此,购房时应考虑周全,避免后期更名产生的麻烦和成本。
首先,双方在缴纳定金之际,曾达成过一份关于退款事宜的协议,若在此过程中并未针对退款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此时一般便可进行退款处理,同时也可由双方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其次,若由于其中一方的问题导致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就需要依照定金法则来处理这一问题。
房屋定金能否退还,视具体情况而定。购房者违约(如违背认购规定或改变关键条款)定金不退;开发商违规(转售他人或无销售资质)应双倍返还;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效,须退还并赔偿损失;双方对合同内容有争议,无违约则全额退款;关键条款不明确或协商不成,开发商负责退款;非双方过错导致合同不成,卖方应归还定金。
房产交易未网签前可撤销购买,已签购房合同需按条款处理。合同含定金则不退,预付款可申请退还。若合同规定违约责任,退款时需扣除违约金。确保合法合规,维护双方权益。
购房网上签约后仍可申请退房。 用户可通过协商达成共同意见,或满足合同或法律解除条件后发出正式退房通知函。 通知函到达对方时,房产购买协议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