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办理以及注意事项大致如下:首先,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其次,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需携带以下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要申请登记备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是保护房屋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措施。开发商在获得预售许可和预登记后,须在签订合同30日内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当地房地产业交易监管部门申报备案,以确保交易透明并防止违规操作。
租赁双方需携带相关法律文件至当地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部门将审核材料、监督租赁合同,出具初审意见。合格后,进行二次审核并撰写二审意见。双方缴税后,租赁方获《房屋租赁登记证》。审批完备、无误,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流程,提升效率。
房屋租赁未登记备案会受行政处罚,个人罚款不超过1000元,单位1万元。登记备案的意义在于审查合同合法、租赁标的合规、合同条款完备及符合政策。它还有管理职能,如确立法律地位、监控市场动态、监督行为和解决纠纷,目标是规范市场。此外,备案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预防与出租屋相关的犯罪,促进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