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购房后如遇拆迁,因不动产登记原则,拆迁补偿款归属买房者,即使屋主变化。买卖双方需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能需法律途径解决。政府征收土地需提供充足赔偿,保证农民生活水平和社保,包括土地、房屋等各类补偿,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并定期调整。农用地补偿按区片综合地价,非农用地等则各地自定。
购房后如遇拆迁,因不动产登记原则,拆迁补偿款归属买房者,即使屋主变化。买卖双方需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能需法律途径解决。政府征收土地需提供充足赔偿,保证农民生活水平和社保,包括土地、房屋等各类补偿,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并定期调整。农用地补偿按区片综合地价,非农用地等则各地自定。
共有产权房产拆迁补偿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允许现金或产权置换。各方需协商一致,明确权益份额。征收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合法条件包括公共需求和公正补偿。征收过程复杂,涉及公告、调查等环节。征收结果分为协议拆迁和司法强拆两种,前者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终止,后者则通过法律程序终结。
我国法律明确,住宅区拆房补偿款属于房产所有权人,由政府在公共利益需求下征收房产时提供公平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以公共利益为主,遵循公平原则,需经过严格程序。实践中,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在拆迁中可能因协议或司法强制失去,需依法补偿和程序进行。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拆迁分配子女的房屋是不是归户主所有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