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正律师事务所
董雨春律师2007年毕业,2009年至今执业13年。福建法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与建筑拆迁法律专委会主任,民商法律专委会副主任。从业十余年,一直致力于房产及建工领域,企业管理及合同纠纷,取得《企业合规师》证书并考取二级建造师。擅长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合作纠纷,建设工程以及与建工有关的监理、设计及其它服务纠纷,园区服务、酒店管理及其他地产配套服务纠纷。董雨春律师曾先后担任多家多元化集团法务负责人及公司高管岗位。熟悉房地产、医养、酒店、产业园等行业公司运作特点及内部管理体系,对公司法律风险体系搭建及内部合规体系搭建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参与大量投资、并购及合作谈判并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主导处理了多起建工纠纷、合作纠纷以及收并购遗留问题的处理,为律师团队胜诉提供了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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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住满五年后,承租人能向房管部门申请购买。那些由政府投资或筹集的公租房,承租人连续住满五年且经市政府批准后,就可以购买啦。买了之后的公租房在五年内不能进行交易,到了五年期满如果要上市,政府会优先回购。要是政府不回购了,那就按照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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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碰到这样的事儿呢,赶紧去报案或者到法院起诉,用法律这个武器来守护自己的权益。按照相关的法规哈,房屋要转租的话,得有出租方书面同意才行。那种二房东卷着钱偷偷跑掉的行为,是违反《刑法》里合同诈骗罪规定的,他们得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还要受到刑事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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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者不能直接找物业公司打官司。因为物业服务合同是房屋所有权人和提供服务的公司签的,没租赁人的事。但要是在物业日常管理中,租户个人权益被损害,比如受了伤,那租户就可以告物业公司,让它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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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租户损坏他人财物的责任判定,要是行为比较轻微,一般就用行政处罚来处理。要是故意把财物给毁坏了,且达到了法定的标准,那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得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进行民事赔偿。因为一些轻微的民间纠纷而引发的破坏行为,公安机关通常会进行调解处理。要是涉及到盗窃、诈骗、哄抢等比较严重的行为,那就要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