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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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费从提供服务的那个月起就向业主收取啦,具体啥时候开始收得按合同来。房子还没交给业主之前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房子交给业主后,就由业主来承担啦。要是房子出租出去了,费用可以让租户来出,但业主得承担连带责任哦。那些还没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费用也是由开发商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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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买法拍房,要是没把物业费缴清,那原业主就得承担债务啦。这就属于原业主的个人法律责任呢,物业公司有权利依法去起诉原业主,要回那些欠款以及滞纳金之类的。等买卖双方把房屋产权的交割手续都弄完了,之后的物业管理费用就该由新的购房者来承担啦。而且呀,法院正式出裁决书的那个日子,就被当作是产权转移的开始日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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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收费一般依据住户人数或者建筑物的实用面积来定。每人每月最多收10元,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3元。对于高层住宅,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价位来收费。而小高层以及非住宅的电梯,就根据市场上的供需情况自己决定价格。这些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电梯费用的分摊能够做到公平合理,大家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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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人防车位权属有这样的规定: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到底归谁,得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通过卖、送或者租等方式确定。要是合同里没写清楚,那就得根据相关原则去判断。要是地下停车库已经算进业主公共分摊的面积里了,那它的所有权就是全体业主一起共有的;要是没算进去,那就归开发商所有。